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月27日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资格。选举结果表明,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特别是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比例明显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大幅增加,妇女代表比例有了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明显下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在选出的代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2.76%以上。(2013年2月28日京华时报)
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是在全党全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是一次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大会。而“两会”成功的关键,是代表的选举产生以及代表作用的发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顺利实现了“两升一降”的目标,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具有非常深远的寓意。
民主平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坚持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代表结构中“两升一降”,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突出了民主平等的理念,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更加充分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大代表和全国人民参与管理国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明显下降,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官员自我监督的尴尬局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
广接地气。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全国人大代表要想能够真正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替人民讲话,为人民服务,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必须广泛地接地气。这就要求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必须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比例明显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大幅增加,妇女代表比例有了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明显下降。来自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