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08:31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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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民謀幸福是中國共產黨一貫的宗旨,中央蘇區盡管面臨著國民黨政府的封鎖與“圍剿”,黨和蘇維埃政府仍積極進行社會保障建設,改善民生、增進民眾福祉。毛澤東在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有關講話中明確指出:“應當深刻地注意群眾生活的問題”,從土地、勞動、柴米油鹽,到小孩讀書、修橋鋪路,即一切群眾生活上的問題都應認真對待,“黨的一切工作應當為著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
做好公共產品供給工作,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發展基礎產業,為社會保障工作打好物質基礎。首先,優先發展農業,解決糧食和工業原料來源問題。伴隨著土地革命的深入開展,加上蘇維埃政府對農業生產的指導與支持,中央蘇區的農業進步明顯,各地糧食產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如會昌縣糧食產量在1932年、1933年連續兩年遞增20%。其次,大力發展工業,各級蘇維埃政府投資興辦了大批工廠、企業,如中央被服廠、中央印刷廠、瑞金紡織廠等,同時各縣區鄉因地制宜發展中小型廠礦和手工業作坊,如樟腦廠、鍋爐廠、夏布廠、石灰廠等。工農業的發展為保障民生、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提供了物質基礎。
建設基礎設施,優先發展關系國計民生的交通、郵政等事業。為便利蘇區軍民出行,滿足蘇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黨和蘇區政府積極組織民眾修橋筑路、疏浚航道。紅色郵政事業伴隨著蘇區誕生而起步,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后建立中央郵政總局,加快建設、完善蘇區郵政系統。
實行工農免費的基本教育制度。蘇區明確規定工農階級的子女享有免費接受教育的權利,規定一切適齡兒童在17歲前都有免費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蘇區通過普及義務教育使廣大貧苦農民子弟得以入學,適齡青少年入學率較革命前有質的飛躍,據統計,江西、福建、廣東三省2931個鄉共建列寧小學3052所,入學人數89710人。興國縣全縣學齡兒童20969人,入學者12806人。
發展普惠制的醫療衛生事業。毛澤東強調,“發動廣大群眾的衛生運動,減少疾病以至消滅疾病,是每個鄉蘇維埃的責任”。1933年頒布的《衛生運動綱要》要求蘇維埃政府注意解決工農群眾一切切身的痛苦問題,包括“污穢和疾病”,故蘇區普遍設立了診療機構來提供公益性質的醫療服務,如要求“每個縣、區內務部都要辦一個公辦診療所,免費為工農群眾看病,不收挂號費,隻收藥品費”。以萬泰縣為例,當時各區均成立衛生委員會,在其指導下建立醫藥合作社和醫院,全縣共建藥業合作社7個,附設看病所5個,建立醫院1個。針對時疫與傳染病,蘇區要求以鄉蘇維埃政府為單位組織臨時治療站進行免費醫療,同時在全蘇區開展衛生防疫運動,創辦《健康報》《紅色衛生》等刊物普及醫療衛生、防疫知識。
重視精神類公共產品的供給。通過對群眾喜聞樂見的戲劇、民歌、舞蹈等藝術進行再創作和公演來豐富群眾精神世界,並明確要求各地成立文化委員會,組織形式多樣的群眾文化活動,在區鄉建設俱樂部等文體活動場所。據不完全統計,至1934年3月,蘇區共建立文化俱樂部1970個,有固定會員93000余人。
開展多樣的社會保障活動,落實社會福利與優撫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后積極迅速地落實社會福利與優撫,健全、優厚的相關政策使蘇區干部群眾充分地共享革命勝利果實,消除了參加革命無法顧家等后顧之憂,促使蘇區軍民更為真誠地擁護新生政權,更加積極地投身革命事業之中,也體現了蘇區政府的服務宗旨和為民屬性。
落實工農福利,保障工農切身權益。無論是蘇區的廠礦工人、手工業工人,還是農業生產領域的雇工群體,蘇區皆要求切實維護其正當權利,落實其應得福利。如規定蘇區工人參加組織安排的集體活動,不論時間長短工資仍由原用工單位照發﹔用工過程中雇方須為工人免費提供住宿,“未建筑寄宿宿舍的每月由工廠津貼相當的房金”,並提供工作服。工人享有帶薪休假權利,蘇區政府明確規定無論任何性質的產業工人,持續工作半年以上即須享受至少兩個星期的全薪休假,從事有一定職業危害性質的工人的帶薪休假時間更長,且為保障工人安心休假,休假期工資須在休假前發給。工人或職員因故暫時喪失勞動能力者,由雇主保留其“工作地位”並照發“中等工資”,工人、雇員自願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者,由雇主補發半個月中等工資,被雇主開除者則補發三個月中等工資。
在戰爭的影響下,紅軍和軍烈屬享受較高水平的社會福利和優撫。蘇區政府規定紅軍服役期間本人及家屬的工農業生產活動免稅,家屬由國家供房者免租居住,購物享有國有商店5%的減價優待和優先購買權,同時在土地分配和耕種上亦享受補助和代耕優待。傷殘軍人的優撫工作更到位,其本人可自願入住國立殘廢院,並由蘇區政府供給生活費,不願入住者則由有關縣級蘇維埃政府根據當地生活水平按年發放終身優恤費,並規定最低標准為每年不少於50銀元。犧牲烈士除直接給予烈屬撫恤金外還全面照顧烈屬生活,即其父母妻子由蘇區政府持續發放津貼,未成年子、女、弟、妹進入專設的革命紀念學校學習,由蘇區承擔生活費至18周歲,畢業后由政府介紹職業。蘇區提取優質土地普遍設立紅軍公田,確保在役紅軍因故未能及時分配土地者在其退伍后有田可耕。
實施社會救濟,嘗試建立社會保險制度
中央蘇區各地蘇維埃自成立起即關注社會弱勢群體,在提高其政治、社會地位的同時,設立專門機構開展社會救濟工作,以提高其生存、生活質量。如江西省蘇維埃頒布《蘇維埃臨時組織法》,要求在各級蘇維埃執行委員會下設立勞動保險及失業救濟委員會,負責失業工人救濟和困難群眾救助事宜。1931年11月出台的《關於經濟政策的決議案》規定:“蘇維埃政府應豁免紅軍戰士、工人、鄉村與城市貧苦群眾家庭的納稅,如遇意外災害,更應豁免或酌量減輕一切稅額。”《土地法》亦規定:“老弱殘廢以及孤寡,不能自己勞動,而且沒有家屬可依靠的人,應由蘇維埃政府實行社會救濟。”
在政府救濟的同時,蘇區還動員群眾建立各類自救組織進行互幫互助,廣泛建立起政府救濟與民間救濟並行的模式。其中革命互濟會在蘇區救濟活動中的作用和影響較大,通過對困難群眾和軍烈屬的救助,彰顯了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新風范。在民眾的支持和參與下,蘇區互濟會普遍迅速建立,據1933年對江西蘇區10個縣的調查,共有互濟會員256271人,其中興國縣長岡鄉僅余極少數符合條件者未入會。黨曾對贛西南互濟會的工作予以肯定,稱“贛西南互濟會普遍建立了,也有部分的成績,……互濟會能夠切實地擔任了群眾的救濟,有計劃地維持困難群眾的生活,舉行群眾慰問等”,所反映的情況和成就實際上也是中央蘇區整體社會保障工作的一個縮影。
蘇區還注重做好水旱、戰爭等自然和人為災害的臨時救濟工作,嘗試實施社會保險制度。《勞動法》規定,“由雇主相應付的工資之外,支付全部工資額10%至15%的數目作為社會保險之基金”,該基金不得再向被保險人征收。另外,蘇區對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制度等都進行了明確的設計。各項救濟活動及社會保險的開展既提高了蘇區工農的生活水平,又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真心實意為群眾謀利益的根本宗旨,很多制度理念在當時都具有超前性。
(摘編自《西部學刊》2024年12月上半月刊 李巍 孔祥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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