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藥店對醫保非醫保患者採取陰陽價格
2025年10月14日08: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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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0月13日電 (記者孫秀艷)國家醫保局日前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藥品“陰陽價格”監測處置。
通知顯示,近期,部分地區陸續發現定點零售藥店對醫保非醫保患者採用“陰陽價格”(歧視性價格)行為,即完全相同的藥品銷售給醫保患者的價格高於非參保患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要求,定點藥店通過向參保患者高價售藥牟利行為涉嫌價格欺詐,同時違背了定點藥店醫保服務協議中“不得對醫保參保人員實行不公平、歧視性價格”的管理要求,應予嚴肅核查處置。
通知要求,高度關注定點藥店“陰陽價格”問題線索,嚴肅核查處置“陰陽價格”問題,做好常態化監測治理。各地醫保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聯動,強化現場檢查和舉報核查。對於定點藥店違反醫保服務協議執行“陰陽價格”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和整改情況,採取約談主要負責人、暫停醫保結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醫保基金、暫停或解除醫保服務協議、移交相關部門處理等措施嚴肅處理,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保障群眾購藥權益。
《 人民日報 》( 2025年10月14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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