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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互聯網+”到“人工智能+” 邁向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新階段

張亞勤? 霍福鵬

2025年08月27日08:4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面對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快速演進的新形勢,要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堅持自立自強,突出應用導向,推動我國人工智能朝著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發展。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總體要求、發展目標和重點方向,為進一步推動人工智能與經濟社會各行業各領域廣泛深度融合,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形成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新形態提供了路徑指引。

  “互聯網+”到“人工智能+”的創新演進

  2015年,我國全面啟動實施“互聯網+”行動。10年來,我國互聯網取得快速發展,互聯網應用生態逐步繁榮,互聯網已滲透到生產、生活、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成為推動產業升級、消費變革和民生改善的重要推動力量。

  從“互聯網+”到“人工智能+”,是信息技術革命的進一步延續和深化。互聯網和人工智能均屬於通用性技術范疇,兩者在應用方面都具有模式新、迭代快、對傳統業態改造能力強的特點。“互聯網+”突出“連接”,通過網絡連接傳遞信息,實現生產過程的流程再造和效率提升。“人工智能+”在“互聯網+”基礎上,進一步疊加了認知能力,實現從“信息連接與擴散”向“知識運用與創造”的躍升,從而以更具變革性的力量,推動生產要素重組、價值創造方式升級、組織形態演化和社會治理模式轉變,為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更全面、系統和深刻的變革。

  隨著技術快速迭代演進,人工智能已展現出較強的通識能力,從只能面向特定場景、完成特定任務,進化為可“舉一反三”、完成普遍性任務,技術通用性顯著增強。當前,人工智能產業正經歷全球格局重塑的關鍵階段,技術研發從單點突破轉向體系化創新﹔開源生態加速知識共享,與閉源模式互補推動技術繁榮﹔應用場景從消費端向科技、交通、醫療等各領域漸進式滲透,垂直領域落地能力成為企業關鍵競爭力。

  面對變革浪潮,我國啟動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既是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關鍵舉措,也是推動數字經濟向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意義重大、時機成熟。

  把握推動“人工智能+”發展的主要思路

  根據技術和產業發展的客觀規律,當前人工智能應用正由信息智能向物理智能深化演進,生物智能也將成為未來重要應用形態。這種演進趨勢,是由人工智能技術成熟度、業務復雜度以及產業基礎條件等多重因素共同決定的。實施“人工智能+”行動,需要在遵循客觀規律基礎上,充分發揮好我國數據資源豐富、產業體系完備、應用場景廣闊等優勢,科學謀劃、精准施策,推動我國人工智能應用跑出創新發展的“加速度”。

  堅持前瞻謀劃。人工智能作為一項革命性技術,將對經濟社會長期運行邏輯帶來重要影響。《意見》面向2035年,提出了我國全面步入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新階段的總體目標﹔面向2027年和2030年,分別提出新一代智能終端與智能體應用普及率、智能經濟發展水平等階段性發展目標。通過目標設定,有利於在人工智能技術不確定性與發展確定性之間找到動態平衡點。

  強化系統布局。“人工智能+”不僅是技術創新,更是涉及經濟、社會、治理等多方面的系統性工程,需要強化系統思維,做好統籌應對。比如,在追求釋放人工智能技術紅利時,要注意避免形成“智能鴻溝”問題﹔在利用人工智能提升傳統崗位生產效率時,要主動應對算法歧視和結構性失業風險。《意見》從全局角度作出安排,既點明了人工智能應用重點發力方向,又從多個角度提出適應人工智能應用發展特點的制度框架,有利於推動“人工智能+”朝著健康、可持續發展方向前進。

  突出分業施策。當前,人工智能在不同行業領域的應用存在差異性。這就要求推動“人工智能+”應充分結合不同行業發展實際,“一業一策”,避免盲目無序發展。比如,對於智能網聯汽車、金融等應用風險較高的行業,需針對性強化完善科學監管和安全防護措施﹔對於養老托育、醫療健康等應用技術難度較大的行業,需加大對自主人形智能機器人、腦機接口等技術的攻關力度。《意見》聚焦科技、產業、消費、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六大領域,提出了具體發展指引,為后續細化制定分行業實施意見打下了基礎。

  推動開放共享。實現“人工智能+”深度賦能和廣泛應用,離不開開放共享的全球發展生態。為此,《意見》提出,加強“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推動人工智能普惠共享,打造平權、互信、多元、共贏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設開放生態。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體系,形成各國廣泛參與的治理框架。

  確保安全可控。新生事物往往伴隨巨大不確定性。人工智能帶來的安全風險,既包括因自身技術特點引發的數據投毒、算法黑箱、模型幻覺等風險,也包括在應用過程中被惡意偽造、濫用、誤用等風險。《意見》對此作出專門響應,提出加快提升安全能力水平。一是推動模型算法、數據資源、基礎設施、應用系統等安全能力建設﹔二是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術監測、風險預警、應急響應體系。

  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下一步,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協同推動《意見》落地見效,共同譜寫人工智能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篇章。

  (作者張亞勤為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清華大學講席教授,霍福鵬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主任,本報記者劉志強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5年08月27日 07 版)

(責編:彭曉玲、彭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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