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你們知道什麼是校園霸凌嗎?如果遭遇校園霸凌應該怎麼做呢?”4月2日,(廣安)岳池縣公安局朝陽派出所副所長、翔鳳學校“法治副校長”向志強帶領該所全體“法治班主任”來到翔鳳學校,為學生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隨后,他們還來到各班級與老師面對面交流,詳細了解學生們的學習生活狀況,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這樣的上課場景,在岳池各中小學校並不鮮見。
2023年4月,岳池縣公安局依托公安職能職責,探索建立“法治班主任”工作機制,安排政治素質過硬、責任心強的民輔警擔任“法治班主任”,“法治班主任”跟班護航,通過“一對一”與“多對多”的精准教育引導,扎實開展學生法律知識教育和安全保護工作,幫助學校、師生解決困難和問題,深入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全力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法治班主任”工作開展一年來,該縣未成年人法治意識明顯增強,2023年暑假首次實現學生意外溺亡事故“零發生”,“法治班主任”工作得到廣泛認可,工作經驗在2023年全省公安機關全面深化改革現場會作交流推廣。今年以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同比下降50%,未成年人被侵害刑事犯罪案件同比下降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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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機制 “法治班主任”跟班護航
“為加大校園普法力度,護航師生安全,營造警校共育氛圍,我們在原有‘法治副校長’的基礎上創新‘法治班主任’工作方法,得到了學校、家長和學生的一致好評。”近日,岳池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岳池是一個勞務輸出大縣,全縣有未成年人16.1萬人,其中留守兒童佔比超40%,農村學校留守兒童佔比超60%,這意味著全縣有近7萬名學生(幼兒)長期處於監護缺位狀態。近年來,由此引發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時有發生,同時針對未成年人的侵害、傷害案也給學生、家長和學校造成了嚴重影響。
2023年4月,岳池縣公安局全面落實省公安廳、市公安局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責職能,聚焦解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及被侵害問題,有效解決未成年人保護“最后一米”的問題,探索建立“法治班主任”工作機制,積極構建“政府主導、公安主推、警校共建、家庭盡責”的未成年人保護體系,為全縣學生(幼兒)平安健康成長筑起一道“防護牆”。
為推進“法治班主任”工作深入開展,岳池縣公安局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支持,高位推動“法治班主任”工作。當年3月,岳池縣委書記陳鬆柏率政法委、民政、教科體等部門調研2023年擬建項目,聽取了“法治班主任”工作情況匯報,要求多方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一年來,該局先后推動縣未保辦組織未成年人保護成員單位召開5次聯席工作會,與縣教科體局召開全縣“法治班主任”協調會10余次,完善聯動機制。
“‘法治副校長’面對的是全校師生,‘法治班主任’面對的則是一個班或者是一名同學,工作范圍更有針對性,責任感也更強。”岳池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坦言,根據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班級設定狀況,該局優選798名公安民(輔)警進駐全縣182所中小學(幼兒園)2673個班級擔任“法治班主任”,由縣教科體局正式聘任“法治班主任”。明確幼兒園及小學1—4年級由1名人員擔任多個班的“法治班主任”﹔小學5年級及以上原則上1名人員擔任2—4個班的“法治班主任”。“法治班主任”任職時限從選派上任起直至該班畢業(幼兒園及小學1—4年級除外),班級畢業后“法治班主任”自動滾動到該學校相應學段一年級擔任“法治班主任”。“法治班主任”有工作調動的,由原所在部門自行調劑補位。
同時,積極加強“法治班主任”體系規范運行,由“法治副校長”統籌、組織開展“法治班主任”工作。“法治班主任”對搜集的問題能自己解決的自己解決,對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報“法治副校長”協調解決。“法治副校長”及時搜集匯總“法治班主任”不能解決的問題,對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通過本部門解決,對非部門職責的可協調相關部門解決或上報縣“法治班主任”工作專班辦公室督促相關部門限期完成問題整治。
2024年,縣財政每年給予專項資金30萬元保障“法治班主任”工作,用於教材研發、工作宣傳、人員培訓、表揚獎勵及日常辦公等,確保工作順利推進。保障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設,全力打造特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拓展安全法治教育陣地。
“法治班主任”工作堅持過程督考和結果問責導向,對未按要求落實相關工作的,由縣“法治班主任”工作專班辦公室會同縣政府督查室進行通報﹔對所任職班級學生出現違法犯罪、被侵害或發生安全事故的,開展履職情況倒查,對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依紀依規追責問責。同時,每年由縣政府評選出30名工作成效突出的“法治班主任”進行表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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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三進” 做合格“護苗員”
“段警官,我們班學生小敏(化名)的父親這段時間有點反常,經常打罵孩子,有時還不給她飯吃……你有時間的話來學校一趟,我們商量一下怎麼處理。”“好的,我馬上過來。”
3月27日,岳池縣公安局石埡派出所民警段華接到石埡小學某班級教師打來的電話,作為該班“法治班主任”的他立即趕往學校。經過了解得知,今年春節后,小敏的父親陳某與母親曾某發生家庭矛盾,導致曾某回了外省老家,至今未歸。曾某走后,陳某不僅要照顧家裡,還要干農活,多次聯系曾某,曾某都不願意回岳池。對此,陳某便把怨氣撒在小敏身上,不時打罵孩子,有時忙於農活,也沒有時間給孩子做飯,導致小敏經常餓著肚子到學校上課。
了解到這些情況后,段華立即與該班老師來到小敏家家訪,通過對陳某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和悉心勸導,穩定陳某情緒,使其充分認識到自身錯誤。段華還通過電話聯系到曾某,經過反復做思想工作,曾某最終答應盡快返回岳池。段華還承諾待曾某回來后第一時間組織雙方調解。陳某則表示不再打罵孩子,積極履行家長的責任和義務。
這是“法治班主任”工作開展以來,“法治班主任”處理的較為普通的一件小事。
“法治班主任”工作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