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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關於完善金融系統黨的領導體制,加強和改進金融系統黨的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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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中央決定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和金融機構系統黨委。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簡稱中央金融工委)是中央的派出機關,主要職責是:領導金融系統黨的建設工作﹔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指示、決定在金融系統貫徹落實﹔協助中央組織部負責做好金融系統中央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監督金融系統的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情況﹔協調各金融機構黨委之間和各金融機構黨委與地方黨委的關系﹔完成中央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央金融工委書記由國�